衢州市人民医院关于2024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保卫处 作者: 点击数:678 更新时间:2024-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就衢州市人民医院总院区及浮石院区 项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评估技术服务事宜,开展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消防安全评估BWC2024-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价格:38000元。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衢州市人民医院总院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评估
项目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闽江大道100号
建筑高度: 54.3M ;建筑层数:-2/13F ;建筑栋数 8栋 ;
建筑面积:357801㎡;使用性质: 医院 。
2、项目名称: 浮石院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评估
项目地址: 浮石街道望城路11号
建筑高度:7.8M/16.47M ;建筑层数: 2F/3F ;建筑栋数 2栋 ;
建筑面积:19467.67㎡;使用性质: 医院 。
履行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 22 日止。
履行方式:现场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分别编制总院区及浮石院区《建筑消防设施评估报告》向甲方交付。
六、技术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根据《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依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
2.建筑防火设施方面:
3.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4.落实消防管理方面;
5.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方面;
6.消防教育培训方面;
7.消防工作报告备案
以上报价包含消防评估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消防评估;
2.具有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平台备案凭证;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4.其他:有2022年以来的相关项目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的领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自行从附件内下载领取。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及报价地点:
需要递交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业绩等资料。递交地点为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13保卫处办公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在闽江大道100号衢州市人民医院2号楼913保卫处办公室。
十二、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衢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570-3122913;
2.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4:00-17:00;
3.联系地址:衢州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13保卫处。
十五、付款方式:
评估工作全部结束,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两个院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评估报告》(含不合格报告)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全部费用。
十六、协作及责任
1.乙方负责现场评估及数据处理,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2.乙方在评估工程当中所发现的相关问题应当及时反馈至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对整改内容项完成后的复检工作,复检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3.乙方需遵照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指令进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入工程现场。乙方需自备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对于具有重大危险风险项的评估内容,需提前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配合甲方相关部门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现场评估工作全部完成,乙方应按期提交技术成果报告。如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供报告,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成果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
5.合同签订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又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如乙方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则甲方须全额支付评估费用;乙方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则甲方须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若未经乙方同意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7.投标方自行现场踏勘,如消防评估启动联动测试而产生的所有材料、设备、人力及协调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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