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浮石院区食堂改建项目地质勘察招标交易公告
文章来源:基建处 作者: 点击数:3366 更新时间:2024-10-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衢州市人民医院浮石院区
2.项目名称:衢州市人民医院浮石院区食堂改建项目地质勘察
3.服务内容:在医院浮石院区6号楼东侧建设一栋1层食堂楼(临时建筑),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在该地块内选取4个点位实施地质勘察。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其中现场取样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交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2)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浙江省以外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5时,地点为衢州市人民医院2号楼1108办公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括: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密封,带至交易现场核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浙江省以外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报价:投标最高限价为1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否决。勘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取样、岩石抗压实验、土工实验、孔位测量、设备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用、合理利润、税金、坐标控制点交接等一切该项目有关的费用。
4.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承包申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四、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
2.如排序第一的承包商被拒绝的,则按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3.成交候选承包商经一日公示后,发包人应在无质疑和无投诉的情形下确定成交候选承包商为成交承包商。
4.成交承包商在确定为承包商后3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地质勘察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附件:1.封面
联系人:龚先生(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电话:0570-31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