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文章来源:教学处 作者: 点击数:3537 更新时间:2023-06-01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专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医疗单位予以贯彻落实。

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成效,保障住院医师在招聘、晋升、聘用、薪酬等各个环节的合理待遇和职业发展。

衢州市人民医院将严格依据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推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制度。我院将持续关注住院医师在培期间的待遇,并与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持续关注取得规培合格证书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