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等科室改造项目监理招标交易公告
文章来源:招标办 作者: 点击数:5981 更新时间:2019-07-02
我单位衢州市人民医院定于2019年7月8日在衢州市下街36号健康管理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东面六楼)确定衢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等科室改造项目监理招标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内,本工程监理内容为衢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等科室改造项目。投资约50万元,投标最高监理费率为3.20%(保留两位小数)。监理范围以原建筑物的拆除、铺设PVC树胶地面、装饰装修、天棚、乳胶漆、防火岩棉板隔断等内容,监理单位应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在急诊科等科室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浙江省以外监理单位还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衢州市(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浙江省内监理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诚信手册》;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9年7月2日-7月5日09:00 ~17:00时携带下列材料交至工作人员: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至衢州市下街36号健康管理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东面六楼),办理报名手续。
3.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时,地点为衢州市下街36号健康管理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东面六楼),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
(1)报价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及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浙江省以外承包申请人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衢州市(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浙江省内承包申请人须提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诚信手册》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原件与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3.3 报价
3.3.1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文员会文件(文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本工程监理费率最高报价为3.20%(保留两位小数),承包商所报监理费率高于发包人规定监理费的,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报价时精确到百分点后两位(*.**%),如有违反,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自定报价。(注: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
3.3.2 一旦被确认为承包商,承包价为测算承包监理费率所用,最终监理费以监理项目工程施工结算价乘以承包监理费率计取,承包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3.3.3承包商在报价时需考虑一旦被确定为承包商,与发包人结算的监理费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用、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规费、本交易公告明示的风险费等以及有关的管理成本。
3.4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5承包申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4.承包商的确定
4.1经发包人审查通过的报价文件中最低报价的承包申请人为成交候选承包商。
4.2成交候选承包商经一日公示后,发包人应在无质疑和无投诉的情形下确定成交候选承包商为成交承包商。
4.3成交承包商在确定为承包商后3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附件:
1.报价函(至发包人获取)
2.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至发包人获取)
3.监理合同文本(至发包人获取)
发包人:衢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