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钢结构病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文章来源:招标办 作者: 点击数:5241 更新时间:2019-03-29

我单位衢州市人民医院定于201943日在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衢州市亭川东路169号二楼213室开标厅)确定衢州市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钢结构病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人民医院钟楼院区内,主要是路面浇筑,给排水,绿化等,计划资金约为68万元。施工期限:为期30日历天。施工范围:衢州市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钢结构病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预算价676160元(含暂列金27000元),最高限价为676160元(含暂列金27000元)。

2、交易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间

2.1本次交易要求投标人须是收到建设单位邀请函的,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3被邀请的承包商于请于201941830-17:00①交易邀请函;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至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亭川东路169213室),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

3.1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5000元整(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字样)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2.1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报价文件的,没收交易保证金;

3.2.2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3.2.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2.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3.2.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943日09:00-09:30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交至工作人员。

4.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43 09:30时,地点为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衢州市亭川东路169号二楼213室开标厅),报价文件须密封。未按规定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包括:

1)资格审查表;

2)资格后审承诺书;

3)报价函;

4)表10.2.2-6投标报价;

5)表10.2.2-11 说明(总说明);

6)表10.2.2-12报价费用表 ;

7)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8)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9)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

11)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2)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3)表10.2.2-2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4)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5)表10.2.2-2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16)表10.2.2-24 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7)表10.2.2-25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8)表10.2.2-26 计日工表;

19)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0)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

21)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2)表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4.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4.5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如下: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9.36%,下限7.66%)的计取;规费按18.75%计取;

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10.47%,下限8.57%)的计取;规费按25.78%计取;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7.05%,下限5.77%)的计取;规费按30.97%计取;

室外给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上限7.81%,下限6.39%)的计取;规费按30.63%计取;

税金按10%计取。

4.6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4.7暂列金额为2700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4.8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4.9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承包商的确定

5.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5.2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

5.3报价在最高限价67616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7000元(税前)】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5.4候选承包商公示期一日,在公示结束7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5.5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5.6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5.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1.投标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

3.合同条款

(注:附件由代理公司另行提供给被邀请承包商)。



发包人:衢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人: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单丹丹    电话:1515709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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