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管理范围
文章来源:医保办 作者: 点击数:10049 更新时间:2018-01-12
列入特殊病种管理范围的有以下十种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重性精神疾病;
8、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
9、糖尿病;
10、血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