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管理范围

文章来源:医保办 作者: 点击数:10049 更新时间:2018-01-12

列入特殊病种管理范围的有以下十种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4、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重性精神疾病;
  8、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
  9、糖尿病;
  10、血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