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与省青基会合作 患病青少年有望得到基金救助

文章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俞施 点击数:3886 更新时间:2015-01-27

  近日,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衢州市人民医院签订了“青少年医疗救助基金公益项目”协议。今后,凡遭遇意外伤害或身患大病(重症)的我省范围内(浙江籍和在浙江务工的外省籍)经济困难的14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市人民医院医治时,有希望得到该基金的救助。
  “以往,我市的患病青少年只有在省儿保医院救治时,才有希望得到青基会的救助,现在在市人民医院救治也有希望得到救助。协议签订以后,省青基会还将加大对我市遭遇意外伤害或身患大病(重症)青少年的扶持力度。”团市委工作人员说。哪些病可以享受救助呢?团市委工作人员介绍,患有急淋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小儿唇腭裂畸形、苯丙酮尿症(PKU)以及其他类型意外伤害或大病(重症)、家庭困难的青少年,在市人民医院救治过程中,可以由患病青少年本人向医院提出申请,经过医院的诊断和确定,再由省青基会和团市委审核。“我们会尽量把救助留给最需要帮助的人。”团市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各县(市、区)团委、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或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