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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护理、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的相关检查和管理。 2.规范门诊诊室和各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协调好门诊各科的相互关系,方便病人就医。 3.督促门诊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4.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服务质量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处理好相关职能科室的关系,保证门诊各相关科室的安全、协调地运作。
浙公网安备 33080202000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