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处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学科建设、继续教育工作。
2.拟订有关全院性的科教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全院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抓好“三基”教育培训,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4.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档案,协助人事科搞好卫技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以及业务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
5.做好科研管理工作,具体做好科研立项、论证、实施及科研成果审查鉴定,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科技档案,组织全院论文、新技术的评审工作。
6.做好医院的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负责实施;做好重点学科、专科的评审和考核工作,落实学科管理的有关规定。
7.抓好教学管理。组织落实教学计划,做好进修及实习生管理,定期检查教研组及带教老师的教学情况。
8.检查和指导医务图书室工作,督促图书室工作人员做好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医学和科研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9.做好全院职工的在职学历教育工作。
10.规范医院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