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医院新建、改建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为医院领导提供基本建设决策依据;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安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组织设计方案筛选、审查、论证工作,负责项目施工用水、用电安装及各项报批工作。
3.配合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完成市中心医院项目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工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基建工程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向相关档案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5.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增加工作责任心,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基建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