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
1.根据市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制定在本院的具体运转程序和操作规定,并组织实施。
2.做好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3.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审批工作。
4.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参保病人医疗服务、费用的监督、审核工作。
5.做好院内参保病人、离休干部用药、检查、治疗等是否符合医保规定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根据医疗保险政策,做好院内药品、材料、医疗服务项目的匹配。
7.核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拒付的医疗费用,并负责追回不合理的拒付费用。
8.做好院内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