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部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协调工作。
2.制定药学部工作计划,经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3.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和修改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4.根据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医院药品的采购,保证临床供应。
5.协调药学各部门及与临床、护理等部门、科室间的相互关系。
6.组织临床药师下临床,开展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实施药学监护。
7.组织开展合理用药检查和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8.深入临床,组织药师参加院内疑难重症病人会诊和危重患者的救治。
9.组织开展用药咨询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安全用药。
10.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做好药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11.根据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做好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供应管理工作。
12.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